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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置换纠纷公示栏守则》(暂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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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2-11 01:17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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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有买卖就有矛盾,有交易就会有纠纷。为了更好滴规范置换板块的置换行为,杜绝欺诈,我们开设了这个“置换纠纷公示区”
2、凡是开坛注册的正式开友,在器材置换过程中产生纠纷,都可以在这个版块发帖公示,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      a  必须是在开坛发生的正常置换过程中产生的纠纷,即按照置换板块的守则开贴、跟帖、确认、中介等规范行为,不按照开坛守则置换器材产生的纠纷不许开贴公示纠纷
      b  开纠纷公示贴前,双方必须以论坛消息的形式进行沟通沟通过
      c  纠纷的任何一方在开贴前必须和论坛进行联系沟通,在取得论坛同意后方可开纠纷公示帖
3、 开贴内容简单明了,摆事实讲道理,语句文明谨慎,不许出现脏话等攻击、辱骂性的词语
4、  纠纷公示贴规定只有纠纷双方能够互动发帖,阐述意见;论坛的管理人员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发表看法
5、  严禁纠纷双方当事人以及版主以外的任何开友跟帖发表意见和看法,违者无论你的跟帖内容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,都将会被禁言三天到三个月
6、 在纠纷公示帖子公示期间,本论坛管理人员将会继续在纠纷的当事双方之间斡旋解决,解决的最终结果将在公示贴子里向大家通报

我们开设这个版块是为了调解矛盾解决纠纷,不是用来围攻起哄、伤害纠纷双方的,通过这样的公示,让大家逐步了解开坛的置换行为规范,少犯甚至不犯错误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红灯记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2015年2月10日


发表于 2015-2-11 08:14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15-2-14 19:19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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